• 不知道

    2010-12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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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要跟我不爱的女人生活一辈子,每天每日欺骗她说我爱她,这是为了保护她不受伤害;我要为了我爱的女人不爱我而感到高兴,这是为了她的幸福我所能做的也许是唯一的事。然后所有人都告诉我这才是唯一合理的。避免所有伤害得方法。实在觉得这荒诞得几乎让我发笑,这里面必定有什么地方犯了错误,现在我感到这错误已经严重到要取消一切念想和意义。这错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注定了?我是不是不应该喜欢张?我是不是应该早点跟她表白?我是不是应该在那山顶上不由分说吻她的嘴唇?还是我根本就不应该开始喜欢她?但是我那时候是那么小,我又怎么可能明白?我又怎么能预计到自己从10岁开始就已经陷入一场绝望的喜欢当中?这难道不是要求太高了吗?难道不是有点残忍吗?她离开我的时候我也许不应该自暴自弃,但是我又怎么能知道我以后是会遇到你的?!怎么会知道遇到你之后我会明白一切!明白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,什么叫在所不惜,什么叫可以放弃一切,甚至可以忍心伤害最无辜的人!

    好吧我因为自私的自暴自弃而伤害了我不爱的人,一场无可挽回的伤害,这后果只能由我来承担,我又因为私欲而爱上你,我只是不想让你受伤害,我希望你幸福,我知道我能给你幸福的,我知道我们在一起会很开心的,我也愿意为了你去做任何事,但是那个可以给你幸福的人偏偏就绝对不可以是我!这算什么事呢?好吧如何可以就让我承担所有这些好了,我爱你我爱你我愿意每天说一万次我爱你。好吧这是我最后一次说,我现在也没有力气去想那些以后的事情,我现在也顾不上,我要积攒些力气,我要做好所有的准备,现在只好一直往下掉,准备好,告诉自己总要到底的,也许也不疼的,无非是痛快的死而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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